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我中心存档人员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流程:
1.在我中心申报职称人员条件:需在我中心存档满一年以上。
2.我中心代评职称初级、中级证书证书颁发单位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高级职称证书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初级职称申报应符合初定条件,并提交: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我中心负责审核全部材料及职称的初定,上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人事部按批次每季度制作颁发初级职称证书。
4.中级职称评审每年一次,评定时间及提交材料按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公告规定,申报人须已通过职称英语B级和国资委委托有色金属人才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申报人将材料交至我中心,由我中心初步整理登记后报联合会人事部统一评审。
5.高级职称评审每年一次,评定时间及提交材料按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公告规定,申报人须已通过职称英语A级和国资委委托有色金属人才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申报人将材料交至我中心,由我中心初步整理登记后报联合会人事部,再报国务院国有资产委员会统一评审。
6.职称评审完毕,证书制作完成后由我中心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取回,发给申报人。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