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1993年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国家事业单位。承担着为石油和化工行业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人才服务工作创新,提供全方位的系统服务,提升行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化工人才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有:教育培训、人才交流、人事代理、档案管理、户口管理、职称评审、技能鉴定、行业和企业咨询等。
根据工作需要,人才交流处拟招聘京外生源应届研究生1名,教育培训处拟招聘北京生源应届本科生1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才交流处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人才交流相关信息并分析、整理,建立数据库;
2、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需求,代为招聘人才,承办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其它服务;
3、策划、组织、召开人才供需见面会、专场人才招聘会、提供人才引进服务;
4、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5、根据中心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保障中心运营决策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6、负责起草和审核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合同文件,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对中心各处室的工作进行规范保护;
7、利用中心资源开展法律人才咨询服务、高级法律人才寻访服务及法律人才测评服务;
8、负责处理中心内、外部相关法律事务,维护中心合法权益;
9、依据中心发展战略,根据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实施;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培训处岗位职责
1、跟踪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教育培训需求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
2、协助建立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培训体系,并执行;
3、根据行业人才开发需要,配合开发和设计培训课程,协助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建立培训专家队伍;
4、策划、组织召开行业相关培训、会议和论坛;
5、依据中心发展战略,根据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实施;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1、人才交流岗须京外生源应届研究生、教育培训岗须北京生源应届本科生,党员优先;
2、人才交流岗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法学专业,教育培训岗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3、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吃苦耐劳、为人忠诚;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研究分析能力,文字功底较好;
5、表达、沟通能力强,有亲和力,善于学习和接受新鲜事物;
6、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4月30日前将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hrchem@126.com,因工作繁忙,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或传真。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