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推进公共服务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拟于2020年3月3日开展“线上开具商调函(试运行)”的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一、请各单位经办人统计本单位需开具商调函人员并收集信息,统一通过邮件方式报送我中心。扫描内容如下:
1、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办理商调函”字样);
2、拟调入人员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
3、拟调入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扫描件。
二、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商调函发至经办人邮箱。
三、电子版商调函的查验系统http://www.zghrchem.com/sdh/。使用单位可通过该网址进行查验。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存档单位经办人统计拟调入人员信息,暂不接受个人申请;
2、商调函有效期30日,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
3、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只接收机要,暂不接收个人自带;
4、为简化优化服务,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供互联网档案服务事项,加盖我中心档案管理部门电子印章的函件与档案管理部门现场出具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在新版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处。
电话:010-84885488/5082 邮箱:hrchem@126.com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日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