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配合国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有关举措,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现就春节假期之后我中心对外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照上级单位及中国化工大厦管理部门要求,暂缓线下一切业务办理,有需要请邮件、电话咨询。
二、春节前已将人事档案提出并自带人员,请勿拆封档案,待恢复对外办公后再办理存档手续。人事档案自持期限自动顺延至对外办公时间。
三、如需办理存档证明业务,由各单位经办人在介绍信上注明开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单位邮寄信息后,可通过顺丰邮寄至我中心或者扫描介绍信发送至中心官方邮箱。我中心待收到单位介绍信后会开具存档证明并邮寄至各单位。
邮寄信息: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102
收件人:人事代理处 联系电话:01084885488
四、根据国务院春节假期延长的通知,我中心2月3日正式内部办公;对外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可关注“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登陆网站http://www.zghrchem.com/了解最新信息。
六、如有需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1084885488、01084885082
咨询邮箱:hrchem@126.com
特此通知。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8日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