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化工人才)是1993年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国家事业单位。承担着为石油和化工行业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动人才服务工作创新,提供全方位的系统服务,提升行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化工人才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有:交流培训、人事代理、档案管理、户口管理、职称评审、技能鉴定、行业和企业咨询等。
根据工作需要,化工人才教育培训处拟招聘应届研究生1名,人事代理处招聘北京生源应届本科生1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教育培训处岗位职责
1、跟踪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教育培训需求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
2、协助建立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培训体系,并执行;
3、根据行业人才开发需要,配合开发和设计培训课程,协助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建立培训专家队伍;
4、依据中心发展战略,根据年度、季度培训计划实施;
5、策划、组织召开行业相关培训、会议和论坛;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代理处岗位职责
1、接待电话咨询和来访咨询,了解人才中心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人才中心情况;
2、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按归档要求审理接收的档案,编号登记系统,归档;
3、向客户提供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企业用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4、为社保客户办理人员增减、补缴手续、退休办理、个人和单位信息变更、转移接续、基数申报、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报销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
5、根据工作安排定期组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1、教育培训岗位须应届硕士研究生,人事代理岗位须北京生源应届本科生,党员优先;
2、教育培训岗位须化学、化工或管理学(本科化工及相关专业),人事代理岗位须化学类、材料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
3、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吃苦耐劳、为人忠诚;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研究分析能力,文字功底较好;
5、表达、沟通能力强,有亲和力,善于学习和接受新鲜事物;
6、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三、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4月10日前将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hrchem@126.com、hgrchc@sina.com
因工作繁忙,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或传真。
2018年2月8日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