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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鉴定依据和职业工种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化工题库》开展鉴定。
二、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培训要求
培训可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材可选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程及相关教材(由培训单位自行选择)。
四、鉴定工作流程
主要分为申请、命题、鉴定、取证四个阶段。
(一)申请
1、申报计划:鉴定前需向鉴定中心申报鉴定计划(鉴定申请),简要说明鉴定的时间、地点、人数、鉴定方式和考评员等有关情况,并提供鉴定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由鉴定中心或委托举办单位对鉴定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合格者参加鉴定考核。
3、申请鉴定时间:一般提前30个工作日。
(二)命题工作
1、方式一:按专业,建立相应工种的题库或卷库。
2、方式二:结合培训班考前命题。依据《化工题库》,按照试卷编写要求(附件2),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编制三套试卷,鉴定前15个工作日送达鉴定中心。
3、鉴定使用试卷报鉴定中心备案。
(三)鉴定
1、考核前由专人向鉴定中心提取试卷样卷或试卷。
2、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采用课桌式(单人单桌),鉴定对象之间应留有一定距离。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或笔试方式进行。
3、鉴定结束后,由考评人员阅卷并将成绩汇总,报举办单位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应用《报名录入器》录入)。。
4、鉴定中心根据需要派专人监考或派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督考。
(四)取证
职业资格证书由鉴定中心审核、制作,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国家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证书制成后由鉴定中心送交举办单位。
五、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
2、申报人员填写的《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培训结业证明和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二)鉴定完毕,报送材料要求
1、《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应用《报名录入器》录入)。
2、制证书用照片(1寸半照片)。照片按合格人员名册顺序码放整齐,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身份证号(用圆珠笔写)。
附件:1、申报人员汇总表
2、试卷要求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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