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业务办理指南
日期:2021-08-26

人事代理业务办理指南

一、单位信息变更

    1、变更法人,请提供:

    (1)单位介绍信(版本不限);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变更经办人,请提供:

    (1)变更经办人介绍信(使用我中心下载专区统一模板);

    (2)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名称变更,请提供:

    (1)变更单位名称介绍信(使用我中心下载专区统一模板);

    (2)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变更单位地址,请提供:

    (1)单位介绍信(版本不限);

    (2)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开具商调函及存档业务

    1、商调函

    请单位经办人统一收集以下材料,整理扫描后,通过已在我中心备案的邮箱发送至我中心官方邮箱hrchem@vip.126.com

    (1)单位委托保存员工人事档案介绍信(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拟调人员情况统计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3)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4)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存档

    档案通过机要方式转递至我中心,1-5个工作日审核后反馈结果至各单位经办人的邮箱中。如档案审核通过,请单位经办人将以下材料原件预约现场提交或者通过快递邮寄至我中心完成存档手续。

    (1)单位委托保存员工人事档案介绍信、拟调人员情况统计表(即申请商调函时扫描的材料,无需重新再开);

    (2)存档人员登记表(须为本人手写单位盖章);

    (3)原存档机构存档证明(如审核结果通知的邮件中未标注此为必备项,可不提供);

    (4)外埠人员存档告知书(仅外埠户口人员提供);

    (5)审核结果通知邮件中提到的其他材料。

三、存档证明

    1、线下申请

    请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提前一天在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后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我中心。

    (1)单位介绍信(版本不限);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线上申请

    请各代理单位经办人统计需开存档证明人员信息,将以下材料扫描,通过各单位在我中心备案的邮箱发送至我中心官方邮箱hrchem@vip.126.com

    (1)单位介绍信(版本不限);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内部调动

    请新接收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准备整理以下材料,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也可提前一天预约后送至我中心现场办理:

    1、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介绍信;

    2、新单位出具:单位委托保存员工人事档案介绍信;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2项落款日期须为办理当月。

五、档案转出

    请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准备以下材料,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也可提前一天预约后送至我中心现场办理,档案将通过机要方式转递:

    1、同意调出介绍信(落款日期须为办理当月);

    2、商调函原件(须本人在空白处手写“档案密封,本人申请通过机要方式转递。”及“本人签字,手机号,日期。”);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档案通过机要途径发出后,发出时间及机要号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原单位经办人的备案邮箱中。)

六、政审

    请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准备以下材料,预约后送至我中心:

    1、单位介绍信(不限模板);

    2、政审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联系函及提纲,须密封并加盖封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复印档案材料

    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准备以下材料,预约后送至我中心:

    1、成绩单(升学使用)

    (1)单位介绍信(不限模板);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父母投靠户口进京

    (1)单位介绍信(不限模板);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派出所需要材料的清单。

    3、入党志愿书(转接党组织关系使用)

    (1)党委介绍信(索要此材料的党委出具);

    (2)单位介绍信(不限模板);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单位介绍信(不限模板);

    (2)索要材料单位出具相关函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业务

    如有其他业务,请单位经办人通过预约现场、电话、邮箱等方式咨询我中心。

九、预约方式

    1、通过我中心网站http://www.zghrchem.com进行预约。

    2、通过我中心微信公账号“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预约。

    3、预约注意事项请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约制度、优化线上办理业务的通知 》,请仔细阅读并提前预约。

十、注意事项

    1、 除申请商调函、存档(包含档案转入)、档案调出使用我中心规定格式模板的介绍信外,其他业务使用的介绍信模板不限。可使用我中心介绍信(日常业务使用)的模板,也可使用各代理单位的模板。

    2、如办理线上申请存档证明等需邮寄的业务,我中心将以顺丰到付形式寄送相关材料。

材料下载:http://www.zghrchem.com/list2.php?ClassCode=1105 使用我中心下载专区统一模板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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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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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126.com/hrchem@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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