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税务主管部门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我中心为试点范围纳税人,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发票相同,同时具有经济、安全、高效、快捷等优点,是我国电子税务的必然趋势。
故本中心自通告日起,将统一开具“数电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和普通电子发票,请知悉!
化工人才交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财务
2024年2月19日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人事档案:010-84885488 / 5082
人才交流:010-84881928
现场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教育培训: 010-84885090(同传真)
邮 箱: hrchem@ 126.com/hrchem@vip.126.com